司法追求的是相对的正义
不是零冤狱的绝对正义
故意用假议题最终只会得到无意义的结论
所以如果回到合理的议题上来讨论台湾司法是否有相对的正义
那肯定是有的
相对的正义就是不要求100%确定
(只抓现行犯才能叫做绝对的正义,任何需要证据推理的,都只能叫做相对正义,而任何相
对正义都可能有误判或冤狱的可能)
可是如果法官判案时,已经基于相对足够的推理可信度才入人于罪
那就可以说有达到相对上的正义
对国家的秩序也是带来正面的影响
你觉得普遍上没有吗?
额外补充一下
不追求绝对正义是因为绝对正义反而对社会秩序带来负面的影响
为了不要产生任何冤狱只抓现行犯
最后导致纵放犯罪者的比例会相当高
现在的司法程序跟法官本身的优秀程度(需要成为法官要通过的各项考验)
已经十分不容易产生冤狱了
所以结论来说台湾已经是属于相对司法正义的国家了
而且一直有在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