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论阿北有没有罪
记得之前看过讨论说羁押如果后面判刑可以抵刑期
查了一下如果最后无罪会怎么处理
《刑事补偿法》第1条规定:“依刑事诉讼法…受理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
害人’得依本法请求国家补偿:一、因行为不罚或犯罪嫌疑不足而经‘不起诉处分’或‘
撤回起诉’、受‘驳回起诉’裁定或‘无罪’之判决确定前,曾受羁押、鉴定留置或收容
”。因此,曾遭羁押之被告一旦经法院判决无罪确定,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补偿。至其补偿
之标准,依同法第6条,系由法院于“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一日”之范围内
折算支付之。
像阿北这种重量级人物
万一真的是无罪,只给五千是不是太看不起阿北了
加上名誉损失,至少也该给个一天五万吧
冤狱赔偿是不是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