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本版发文,综合目前媒体上能看到的讯息,小弟提供一种想法。由于小弟学法律的
,以下见解还请大家多多指教,小弟是按照最近的周刊报导想出一种可能性,并提出一个初
步的法律见解:
(特此声明:以下论述未经查证未必完全真实,真实情况仍须司法单位厘清,小弟仅只是提
供一种思考的想法,并没有要借此侵害柯文哲主席的名誉)
正文开始:
有没有一种情况可能是,柯文哲想要让京华城容积率闯关,他交代下面的人,看能不能弄出
一个合法的方式让京华城过,殊不知都委会的委员弄一个违法的见解。然后柯文哲交代后就
再也没有去过问细节。
(从媒体这次报导的柯的便条纸,上面写着交代彭副市长不要搞到有人坐牢的内容参照)
因为今天前都发局长林洲民出来讲,他说每次在跟柯文哲报告时都有提醒柯文哲可能会有图
利的问题,但柯文哲说这是他作为市长的责任必须倾听并给出意见。(参考媒体近日的新闻
)
假设媒体所说为真,这边的问题就是柯文哲知道自己在做图利行为,图利行为客观上违法,
但柯文哲对此没有认知,他觉得都委会的决定一定是合法的,因为自己有交代下去。这个东
西在刑法上我们称作“禁止错误”,也就是“行为人误以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殊不知
其实是违法的情形。”
在“禁止错误”的处理,依照刑法的规定,必须去看说这个误认本身是不是行为人可以去避
免的。而本件柯文哲知道自己在图利京华城,但他以为这个图利没有违法的地方,然而这个
误认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可以去询问其他都委会的反对意见或是询问其他专业人员的意
见,但柯选择全面相信都委会),所以是可避免的禁止错误。在这个情况之下,柯文哲仍然
成立图利罪。
这个就解释了为什么柯文哲先前在黄光芹的直播中提到:“对啦我是图利京华城,但是有违
法吗?”以及柯文哲到现在为止依旧泰然自若最主要的原因。
不知道小弟这样的推测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