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asizeit (Shitpost King)》之铭言:
: 美国检方办案
: 污点证人常常可以无罪
: 小沈跟小薇不能给他们无罪吗
: 只要他们死咬阿北不放就好
: 反正阿北的帐都乱做
: 一定有破口的
: 太少就说他还回来就好
: 反正退还贿款在业界经常发生
这说法严重错误...
实践上不是“完全无罪”,而是可以缓刑、减少刑期等,但不形同在整个案件上没有要担
负的责任...
如果要得到无罪待遇,前提是要主动供出检方不知道的共犯(被告),不死说给就可以随
便乱给,而无视分赃问题。
况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
沈很明显是行贿的一方(最终让威京集团得到一定程度的工程利益),除非要搞到整个事
业受到大幅度的重创,否则这样做大概是很不值的行为。
而且玩贿款这事,银行不起义才怪
以为本身的小聪明能瞒得过的话,这已经是大错特错的了,因此务必要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