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113年度侦抗字第1817号新闻稿

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4-09-04 17:49:32
各位有水准的政黑板友请进
我们不要只看结果
我们来看看新闻稿吧
https://i.imgur.com/ttFby4r.png
壹、裁定主文撤销:发回北院
贰、理由意旨:审理后 依彭振声及朱OO供述 证人邵OO供述 佐以朱OO与应OO之相关对话
纪录 扣案被告随身物品记载内容 再参酌朱OO受雇于沈OO之目的
沈OO行贿应OO嫌疑重大 被告积极介入京华城案等客观情状
被告是否如主张“相信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
       而对本案情节毫无所悉或未曾怀疑 仍有究明必要
原审未就检察官所提出全部事证予以综合评价,遽认检察官未释明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适。是检察官抗告为有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被告彭振声抗告状程序不完备 补正后另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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