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有没有地政背景的说一下?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9-04 13:37:22
※ 引述《v40316 (v40316)》之铭言:
: 到现在还有人主张840%没有违法
: 不过我们这群吃瓜乡民
: 真的知道法律长怎样吗?
: 有没有人能法普一下
: 什么法第几条
: 不要只会四则运算那种
: 感谢
至少先搞清楚奖励制度吧...
前提上,容积奖励、容积移转等主要系为鼓励营建公司善用既有空间,减少不必要的资源
浪费(无人使用、占用)问题
例如:
一、《都市更新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前段,“都市更新事业计画范围内之建筑基地,
得视都市更新事业需要,给予适度之建筑容积奖励”。
二、《大众捷运系统土地开发办法》,亦有提供相似的制度给参与建设的厂商,不过和这
次的麻烦相对无关。
而就立法意旨而言,为了“解决土地开发不足、公共服务机能不够的问题”,才会制定这
种层疉机制
是按目前的情况观察,恐怕已经过火(且无法解释)了...
回到京华城争议,得先研究审批过程是否确实符合对应要点
诸如“绿建筑奖励”、“智慧建筑奖励”及“耐震设计标章奖励”,这些早已经把整个状
况弄乱了,剪不断理还乱,恐怕没人愿意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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