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全台容积奖励是否应该一致性的取消?

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24-09-03 21:03:16
蓝绿作为台湾第一大立法联盟
本会期应该开始讨论全面取消容积奖励
因为容积奖励说穿了就是利益输送
用一些不痛不痒的比方说像是京华城认养什么公园
一个月可能几十万维护费
但容积奖励有100多亿
而且维护公园本来就是市政府该做的事情
这样外包未来如果公园维护不当
京华城只是个案
有无数个案在全台各县市
容积转移跟容积奖励应该修法完全禁止
落日条款制订好
时间定出来
未来全面取消
应该开始以容积交易为主
以该案的销售预售价去先预估贩售
比如奖励容积有20%
一个案子地方政府就可以卖20%的容积
完全把这笔钱直接缴入国库
比如建商预售价格算出来平均100户是一坪50万
就以一坪50万*90%=45万卖给建商
未来实价登陆出来后
假设平均变成55万
就追缴5万元*90%给市政府
如果只卖了45万就变成市政府退5万给建商
容积转移更应该直接取消
哪有别的地方的容积拿来转移到别的分区
完全乱搞
今天京华城弄成这样就是法规一开始就把这种容积奖励交给地方
容积奖励真正法律层面没有立法
现在讨论的都是地方政府自治条例等级而已
说穿了现在图利就是因为踩到了法律的模糊地带
甚至都更危老都不应该有奖励容积
为什么你家的房子更新要给你多的容积?
你家换新房都不用出钱吗?
应该是让这些老人想办法去住社宅
鼓励他们把房子卖掉
你房子老了政府为了讨好这些人就给奖励
全台都一样
禁止都更危老奖励
一律采用买卖
政府收到这笔钱以后
再用很低的利率借给这些需要都更的人让他们用低利贷款就好
这样直接避免财团可以从奖励容积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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