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给个引子 关于伪证罪

楼主: riverT (河流踢)   2024-09-03 13:55:08
简单科普一下
中华民国刑法:
第 168 条
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查时,证人、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关系
之事项,供前或供后具结,而为虚伪陈述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证人"若陈述虚伪,会构成伪证;
但"被告"陈述虚伪不会构成伪证罪,因为法理上不期待被告说实话自证己罪。
羁押庭给出的无保饬回理由是无大罪嫌,即"我不知道"之术,
这也是近期检察官会抗告的重点,
即便抗告成功,被告也不会多背一条伪证罪,
但某位目前是"证人"的,财产来源说法一天一变,
若检调打算追究,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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