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无能或有罪,阿北二择一。

楼主: tibo96033 (鲤鱼)   2024-09-02 18:46:20
被告并非都委会之与会人员而无从直接知悉开会情形,自身亦无相关专业,则其主张其信
赖形式上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以及具相关专业之彭振声之意见,尚非无据

而本案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证资料,就检察官所提出之事证,
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释之空间,综加计该等事由,亦尚未达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
程度,故尚不能认被告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决议之行为已有所知悉
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而不能认被告主观上有明知违法(此
为图利罪及受贿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
上面是北院新闻稿
简单讲就是柯文哲完全不知情、不知道
市长完全被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下面的人在搞什么
在犯罪的事实认定上,被告的主观构成要件不明
秉持罪疑唯轻、事实有疑唯利被告的原则
法官作这样认定或许有其道理
当然我不是院检辩,没看过相关卷宗无法断定法官这样裁定有没有问题
但柯文哲如果真如新闻稿所述完全不知情
那真的挺无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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