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我是一个柯黑,而且还是1450
要说我昨天看完无保请回没有失望是骗人的
小草要嘲说笑说崩溃 笑说傻鸟..等等之类的就都承受
我觉得没必要嘴硬逞强说什么郑文灿也是三进三出之类的
看完法官无保请回的理由,加上各台不同新闻的资讯
身为柯黑的我,老实说我其实觉得柯文哲应该是真的无罪
起初我也是会骂说
"干!!盖章都不用算?说不知道就可以了?"
"以后大家都说不知道就都不用负责啦!!"
"那以后要盖章这个流程干嘛?"
...等等这些理由不认同法官的判断
但是老实说,回归理性,我个人认为法官应该不是这个意思
一个领导者 老实说把权限和决定权放给下属是很合理的
柯文哲直接把全部的权限放给副市长..等人
我觉得并不会奇怪,毕竟疑人不用 用人不疑
我们自己当员工下属的时候也不喜欢长官对自己做事管东管西疑神疑鬼
而盖章要负的责任,这部份应该是针对于这个项目案件的责任
而不是在这个案件正常处理的范围外跑出的"犯罪"问题
就像妈妈嘴的杀人事件,确实老板对于员工对客户的服务是有责任的
但是对于员工如果突然跑去杀人,这也要老板来负责,情感上就难怪在老板身上
当然那时候老板是还被判有责任,但确实当时社会氛围都觉得不干老板的事
所以我觉得法官应该是这个意思,在没有其他证据的状况下
正常的长官本来就不会什么都老怀疑下属会不会犯罪
这么怕他会犯罪那根本一开始就不会用他
而加上检方也没有提供其他事证,例如 对话记录 金流...等等
能够佐证柯文哲本身有犯罪的意图
唯一能够拿来说词的就只有当时柯是市长而已
虽然我们平常都会说首长要为所有下属所犯的错负责
但其实我很心知肚明,要首长像天网一样知道每个下属到底在干嘛
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所谓要负的责任更多的是政治责任
而不是这种刑事的责任也要一并负责
至于检调的部份,我想可能他们应该是松绑了
也许是上面的开始允许他们不论什么案件都可以尽全力办案
所以他们开始敢无后顾之忧的方式开始放手办任何有疑点的案件
站在检方的立场,我也不觉得他们有错,有什么政治力介入
排除民众党方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氛围...等等情绪性的互呛
我认为院方和检方两边都没有错,两边都是很冷静的在做他们的工作
并没有什么法官无知脱离事实,也没有什么检方政治性办案
两边做的动作我觉得其实都是很合理的
所以深为一个柯黑,我也不禁认为,柯本身应该真的是不知道也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