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容积违法提高,
这点法官承认,是违法喔。
但法官说了,
“尚不能认被告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决议之行为,已有所知悉或指
示”
意思是,法官认为
这一切违法行为都是都委会决定的
不能证明柯文哲有指示,甚至不知情。
柯文哲对于违法的200亿元京华城案件,
有绝对权力指挥,可以安排下属甚至调度人员,
而且还参与其中的会议,
法官却说,
柯文哲没有指示,甚至不知道此事,
所以法官是想证明柯文哲看不懂公文?
由此推论,
法官是想证明柯文哲没有行为能力
中间参与了会议,
读了公文盖了决行章,
参与了中间的决策
但结果是毫无知悉的“白痴”。
所以法官是不是其实在透漏自己的心声
意思就是这个人就是个白痴有什么好吵的?
从头到尾就毫无行为能力
你们从绿色到蓝色还一天到晚想利用人家找人家合作,更白痴。
就是个无行为能力人,所以无保请回啦
不要吵了啦 ~
法官是不是在表达自己的心声,
以及对当今政局的不满,
所以用这种方式把蓝绿白都各打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