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ptt (我帐号办了三次还不成功)》之铭言:
: 我百思不得其解
: 一个行政首长,盖过印章的公文
: 后来发现内容违法,在法院声称“我不知道”,就可以免责?
: 啊那,这个行政首长盖章的意义是?
: 当然我可以理解那么多公文要一字一句看完实务上有困难,但我以为盖章就表示负有法律责
: 任,所以要嘛认真看公文,要嘛就要找信任的人做事
: 原来公文上面市长的印章代表的,就是什么都没有代表????
: 原来台湾的公文制度就是个屁,只有基层做事的人要负责。上面的人摆烂不管事,出事时反
: 而是个保护伞???
: 我真的崩溃了……
:
你是看新闻上面知道法官是这样判的
还是你是看法院的判决书呢?
让我来考考你
柯文哲是贪 170万 700万 还是0元
一样的方式 可以骗你一次 就可以骗你第二次
当然可以骗你第三次
你怎么会相信记者乱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