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 (@@@@@@@)》之铭言:
: 之前苗博雅在议会提醒柯文哲,
: 不要放行京华城案件,
: 重点是,影片内容中,
: 【柯文哲被问什么,都回不知道】
: 好,你本来不知道,
: 那被苗博雅警告后,总知道了吧?
: 知道了还继续放行?
: 这样叫做【没有主观犯意】?
: 还有,行贿的、关切的、执行的,全收押了,
: 决策的,却没收押?
: 那以后全体22县市长都这样搞就好了,
: 涉及不当开绿灯给财团的开发案,
: 全部都一直当NPC说【我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 柯文哲直接跟你示范,
: 装笨是可以的!
: 而且装一次不够,可以装两次!
: 像这种法律逻辑很差,
: 公然在全国面前说什么都不知道,
: 却还敢放行案件的法盲,
: 最后北检竟然在法官面前辩输!
: 到底是北检在跟北院声押的时候,
: 是出什么问题?用错资讯?用错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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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我是第一代柯黑
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 有三点法律要素
第一: 违背法律 这一点我相信没有会质疑 京华城 840%是不违背法律
所以柯文哲的律师 也没在这点上跟检察官争论
第二: 有人因此得利 <结果犯> 这个得利 包括自己 或他人
而京华城案的众所皆知 厂商因此得利金额惊人。
第三: 明知违背法律...确故意让它通过...记住明知...
也就是图利罪是处罚故意犯。。。
整个案件..京华城能否840%我相信连柯文哲自己现在都不敢主张可以
所以他只能强调 他不知 他无能之类的...法律是不能处罚无能公务员的
难道因为我笨 我能力差 判断能力有问题 就犯法吗?????
他能当市长是人民选的..他无能 能力差能当市长也是人民选的
所以我上面举的例子..第三条很吃自由心证的...法官认为他是真的无知
当然可以让她不被羁押...甚至判无罪喔....
那为什么要用图利罪判柯文哲........因为没有金流阿
如果有金流有对价关系...那就是违背职务受贿罪..那就不一样了
不吃自由心证。。。。。。。
台湾已经是法治国家了...图利罪的第三点法律要件本来就很吃判
决者的主观认定,所以不要去用政治力操作或者诋毁法院或检方啦
最起码...从这件事情我们知道柯文者就是个无知又无能的政治人物
因为京华城以后开庭...它的主辩论术只能是他无知
我很负责任的讲 我完全不知道
那为什么议员 都跟你讲了你还不知
因为我听不懂
法律可以处罚 你很聪明做坏事
但无法处罚你很笨 所以做错事
以后不要再跟我讲柯文哲智商157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