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应晓薇如果在美国是无罪的???

楼主: l81311i   2024-09-02 11:54:51
ZM在他个人脸书写说
"沈庆京给他钱,叫作“政治献金”,应晓薇受委任进行的活动,叫做“游说活动”。应晓
薇本人根本没有这件都更案的决策权,他是议员不是官僚,所以本案根本无所谓收贿行贿

所谓议会,就是各阶级(各利益团体)的代表进行折冲之所。何谓议员的天职?当然就是
代表某个利益团体,为他争取利益。应晓薇行使天职,何罪之有?
"
我不懂美国法律a.k.a世界宪法
想知道在美国真的可以用政治献金的名义给议员钱
然后让议员在具体事务上帮你出力、游说达成目标吗??
板上有没有懂世界宪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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