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来木可跟竞办之间的关系
民众党已经不愿意说了
剩下要靠检调查明
只是突然想到一个比较不合常理的地方
如果阿北真的要靠木可来处理献金
照理说应该更注意金流、注意名目
签名的时候看到“木可”应该也都会多看两眼
不然也会交代李文宗注意啊~
结果是放著端木正自己报帐
监察院退件也没任何警觉
买商办也是,不能买远一点的地方?
不能买一个单纯一点的空屋?
一堆操作都近乎无脑
阿北是真的太有自信?还是其实智商不高?
还是真的有不可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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