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铭言:
: 台北地检署正式回应:
: 二、柯姓被告于搜索过程中并未抗拒,且愿意配合到案接受询问,检察官未实施拘提之强
: 制处分,其人身自由也未受拘束。
全文只有这点重要:如果今天早上是“拘提柯文哲到案”,检察官
要在24小时内决定羁押或释放;但目前柯是“自愿”走进北检接受
询问,24小时就还没起算。(宪法第8条+刑事诉讼法第93条)
历史题:阿扁是什么时候被羁押的?在被特侦组传唤“第五次”以
后,才正式被声请羁押禁见。
“羁押柯文哲”有强大的后座力,今天不一定会有结果,仍然保留
限制出境以后先请回,日后再侦讯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