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讲过很多了
585释字就是在讲你这条
立法院为有效行使宪法所赋予之立法职权,本其固有之权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调查权,主动
获取行使职权所需之相关资讯,俾能充分思辩,审慎决定,以善尽民意机关之职责,发挥
权力分立与制衡之机能。
立法院调查权乃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所必要之辅助性权力,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立法院调查权所得调查之对象或事项,并非毫无限制。除所欲调
查之事项必须与其行使宪法所赋予之职权有重大关联者外,凡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受宪
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调查之事物范围。
又如行政首长依其行政权固有之权能,对于可能影响或干预行政部门有效运作之资讯,均有决定不予公开之权力,乃属行政权本质
所具有之行政特权。立法院行使调查权如涉及此类事项,即应予以适当之尊重。如于具体
案件,就所调查事项是否属于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或行政特权之范畴,或就属于行政特
权之资讯应否接受调查或公开而有争执时,立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宜循合理之途径协商解
决,或以法律明定相关要件与程序,由司法机关审理解决之。
后面当然有说不配合者可以罚锾或什么
但是重点是要行使立法职权来做的辅助
而且不侵犯权力分立
所以过去几年才会其他改革上路了
调查权拖在这边
因为权力分立的关系 变成其实可以调查的范围不大
想要增加范围 就得修宪把监察的部分变到立法
但立法权太大 平衡要把考试院任用给行政院去平衡立法行政
最后还是回到修宪
但五权是KMT 神主牌
除非支持废考监的党可以单独修宪 不燃要看到三权分立还早吧
※ 引述《banbee100 (BB)》之铭言:
: 听一个学者说过,国会调查权的用意是让国会议员有权力蒐集后续修法的必要资料。像美国针对tiktok或脸书或国会山庄暴动以弹劾总统。
: 但台湾的立法委员每个都一副要揭发敌对政党弊案的态度。我就问这是你们的工作吗?连本职质询专业都有问题了我就问你们有检调专业吗?其他像效率什么就不谈了。最重要的是你们公正吗?最后还不是要送检调?那一开始就去检举不就好了?还真以为立法委员的信任度比检调还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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