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苏伟硕:柯文哲买办公室合法且透明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8-28 00: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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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伟硕医师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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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拿总统大选补助款买房设个人办公室是否合法?>
先公布答案,不仅合法,而且是最透明的做法。
我知道这个答案现在逆风不讨喜,但我把昨天查资料的结果简要整理如下。
现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41条在民国92年修法时,行政院修法版本(当时列为第42条)提
案说明,由政党推荐之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须由政党具名领取选举补贴费用,但是[至于领
取之补贴费用如何分配,则由各该政党自行协议处理,不另作规定。](请见立法院议案关系
文书 院总第1679号 政府提案第9184号 政60到政61页)。
(待续)...............
早上的工作告一段落,接着来写。
总统副总统的选举补贴金是政府发给的,而且法律规定应该由提名(就是法条中的推荐)候
选人的政党出面具领。但是,政党领了候选人的补贴金要如何分配,法律没有规定,行政院
的立法说明是:政党内部自行协调如何分配,法律不规定(不管)!
我上网先查了一下民进党的规定,是规定在财务管理条例(见截图)当中。民进党的规定很
简单,领到总统副总统的选举补贴金后,[应一定比例发交候选人],至于要发多少呢?[
前项之比例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另定之]。交给中执会决定,实际的比例从民进党官网上查不
出来,至少我是查不到的。(据传也是候选人拿走三分之二)
再来看已经被舆论大卸八块的柯文哲民众党这边,相对单纯。最后一次修正日期是2023年2
月15日的财务管理办法(见截图)中,第九条单独规定,民众党从中选会领到的总统副总统
候选人选举补贴金,按照附表二的比例发给候选人。而附表二也订死了白纸黑字,就是三分
之二给候选人,留下三分之一由中央党部支配。
所以,从法规上来看,民众党仿效民进党,把从中选会领到的总统大选选举补贴金按照党的
规定发给候选人,是符合法律,也符合两党的规章的。陈水扁、谢长廷、蔡英文和赖清德依
照规定,也都和柯文哲一样,从自己所属的政党领到一定比例的选举补贴金,进到[个人]
的帐户,成为个人的财产,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差别只在民进党的比例是由中执会开会规定,民众党是直接白纸黑字明定在其财务管理办法
中而已。民进党的实际比例,外人无从查起,需要他们自己公布。而民众党的比例,可以直
接在网上看到,似乎更透明一些。
好了,看完这些资料应该可以明白,柯文哲这笔钱的来源和陈水扁、谢长廷、蔡英文及赖清
德一样,没有比较干净(都来自政府税收与支持者一票一票的支持),但也没有比较脏。因
为都是合法而且有党内程序。
至于这5个人领到这笔钱后怎么用比较[政治正确]呢?
如果以政治人物的金流应该公开透明来比较,这5个人的使用办法中,我是投给柯文哲一票
,因为他用自己的名义买了一间商业办公室作为成立个人办公室之用,最容易监督。如果柯
文哲未来还要竞选,就要申报个人财产,所以这间商办就是公开的。
但是如果柯文哲把同样一笔钱拿去租房子或成立基金会,那么就算他再竞选,这些钱的用途
以及基金会的收支都不用上网公开。
身为自认是国家主人的公民,你会认为政治人物处理选举补贴金,是拿去成立基金会让你监
督不到好呢?还是[大辣辣]拿去买商办成立个人办公室让你看透透好呢?
相信每个人的判断都有自己的理由。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苏伟硕医师引用民进党规范表示,民众党只是仿效民进党,让候选人可以领一定辅助款罢了
,柯文哲买办公室一切合法且透明。
嗯……问题就不是不合法啊,人家蓝绿都捐了。
只有你柯文哲拿去买自己的办公室。
这才是柯文哲被嘲笑的原因啊。
最后说个笑话“基金会无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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