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柯文哲是不是找到竞选法规的bug了

楼主: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4-08-26 19:07:11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第41条 规定了选举补助款
各组候选人选举得票数达当选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应补贴其竞选费用,每票补贴新台币
三十元。但其最高额,不得超过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
政治献金法 规定了政治献金的来源和支出
收入
政治献金 (a)
选举补助款 (b)
支出
竞选经费(c)
常见的情形中 候选人的开销c > a + b 所以根本不会有多出来的钱可以花
而对于得票率很高的候选人
会有 c < a + b 的情形 又可以再细分
c < a 政治献金就超过总支出了 这部分要受到政治献金法规范 不能乱花
也就是柯8/16以来一直被质疑的部分 这些剩余的政治献金 是不能私用的
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原本为了避免候选人借由选举牟利
设定写 b= min(得票数*30,c) 确保 b <= c
这两条个别的目的就是表达 选举不该剩钱 如果剩钱 应该不能私用
但我们的天才阿北发现了这个bug
假设政治献金2亿 竞选经费1.5亿 补助款1亿
也就是
a = 2
b = 1
c = 1.5
政治献金法的规范 c<a 这部分他不能动
选罢法的规范 b < c 它合法 所以b可以全拿
结果得到的答案是
在c < a + b 开销只有1.5亿 但领了3亿的钱
而这其中只有(a-c)的部分受政治献金规范 选举补助款b的部分全部都可以自己爽用
阿北不愧是智商157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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