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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副总统选罢法41条第2项:
“政党推荐之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二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候选
人时,应共同具名领取。”
照这规定,这三位政党推荐的总统候选人,他们的选举补助款是由推荐的政党领取。所以民
进党跟国民党,应该都是由政党领候选人的补助款后,问候选人要怎么用,赖清德跟侯友宜
都说全数捐出。
但民众党的情形大概是这样,民众党领了柯文哲跟吴欣盈的选举补助款之后,问了柯文哲这
笔钱要怎么用,柯文哲跟民众党说三分之二要归自己。阿北可爱,阿北务实,该拿的一毛都
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