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将选举补助款自用犯什么法

楼主: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24-08-26 11:28:51
我们用 ChatGPT 看一下目前台湾的法律
结论是阿北真的没犯法
选举补助款规定先给政党
之后由政党决定要不要给候选人
而民众党这种邪教
教主又是候选人
他要拨款给自己2/3 发大财真的没有问题
但观感呢
我就问
你投票前还跟小草说
党要没钱了
希望大家捐款
然后你自己却不用捐款
你口口声声为党好
结果是要别人无私奉献给党
然后你自己中饱私囊
说要超越蓝绿
骂赖清德希特勒
结果赖清德把款项都给民进党
你他妈真的超越蓝绿
蓝绿不敢做的事
你不要脸都做了
你把补助款放在口袋真的没犯法
但是你这么恶心的政客出现在台湾
真是台湾不幸
根据中华民国《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3条及《政治献金法》第20条的规定,选举补助
款是根据候选人在选举中的得票数来发放的,并且主要针对候选人及其所属政党进行补助

补助款通常是由政党申请和接收。然而,法律并不禁止政党将部分或全部的补助款转给候
选人。
当候选人代表政党参选时,选举补助款首先是给予候选人所属的政党。补助款会由政党向
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政党接收这笔款项。
一旦补助款到达政党,如何分配或使用这些资金是由政党自行决定。政党可以根据其内部
政策和与候选人的协议,将补助款的部分或全部转给候选人个人,特别是用来补偿竞选期
间的支出或债务。但这些细节完全取决于政党内部的安排和规范。
因此,程序上是先给政党,再由政党决定是否及如何给予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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