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柯文哲认了选举补助款3分之2归自己

楼主: pupuliao (pupu)   2024-08-26 11:04:43
※ 引述《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之铭言:
: 但有一个问题:
: 如果是正正当当要设一个办公室,那为什么要等到林延凤出来踢爆才承认?
: 成立办公室很正常啊,哪个政治人物没有基金会的,
: 但为什么CF要遮遮掩掩,也不公开这件事呢?
: 觉得很奇怪.
因为这本身逻辑就有问题
如果是党部办公室,正常操作应该是先把补助款捐给政党后 以政党名义购买
现在以个人名义购买,那是否需要租金?? 是不是就可以正大光明的透过租金搬钱
还有既然已经买了办公室,为什么民众党没有搬迁,还在台玻大楼???
还是说这个办公室专们用作见不得人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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