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陈珮琪发那篇FB
我第一时间跟姚惠珍的想法是一样的
他的重点是"换房"来回应现金来源的问题
毕竟有钱去看房确实没问题
但问题是钱从哪里来
现在用换房说是来解释这一点的
但是姚惠珍刚刚说了一点我没想到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27582
个人自住换屋经核准适用房地合一税之重购扣抵或退税优惠后,若新购买的自住房屋在五
年内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转,依法应由国税局追缴原适用重购扣抵或退还的税额
之前佩琪给阿尧的房屋是五年内赠与的
他如果换屋的话要课30-45%的税(数字应该差不多这样)
连赠与税都在避的
哪有可能去扛这个换屋税
我觉得蛮有道理的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