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
小花偷东西,她把她爸桌上的金条拿走了,她的自拍照里面桌上没有金条,所以小花是小偷
。
小花:
我又没偷,小明加重诽谤应该抓去关。
小明:
小花的照片就是证据,那我要反告小花诬告。
小花:(把金条放回去)
金条明明就在,我放回去了,法官你看这是桌上有金条的照片。
法官:
淦你把金条放回去才拍照告小明,想让小明被抓去关,当我塑胶?进去蹲啦!
小明:
靠北,真的假的?诬告还真的告赢了。
小草:
笑死,小花拿爸爸的东西也算偷吗?他爸有报警吗?他爸认定是偷才叫偷吧,法官帮他爸认
定偷东西?
路人:
这是诬告判决又不是偷窃案审判,法官只看金条是否被小花拿走与放回去的事实,不是审
理偷窃罪,是小花自己北七把金条放回去才告小明,不放回去可能还不会输。
小草:
不管啦,他爸没报警法官怎么认定偷窃,法院是小明家开的。
高虹安案大guy是酱紫,
小草看懂了吗?
又不是抄袭案,不要再纠结有没有判抄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