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4321 (小胖囉)》之铭言:
: 诬告的前提是无中生有 捏造虚伪事实
: 但如果是基于事实面的去讨论 90%都会不成立
: 基于法律面 这样的认定太扯了
: 完全就法官自由心证 还要先替高虹安默认人设
: 所以才一堆人亏说 高虹安得罪法官 法官就是专门在针对她
: 算是一种表态啦 我就是讨厌妳高虹安
: 就算妳二审 三审 最高法院被驳回
: 至少我有表态我的立场了
才不是什么法官讨厌他
是高虹安自己做死
高虹安的案件,讲简单点,就是:陈时奋说实话,而高虹安提告他说谎
客观上,高虹安申告的内容(陈时奋说谎),跟事实(陈时奋说实话)不符,那就是诬告
而之所以这种案例很难成罪,在于主观意图很难证明
毕竟不管陈时奋说的是真是假,但只要他确实有说,这种情形下,很难证明高虹安有意图
构陷陈时奋,而比较容易被解释成,高“误信”、“以为”、“怀疑”陈时奋确有诽谤事
实而提告,单纯的出于误信、以为、怀疑而提告,是不会成立诬告罪的
问题是,高虹安这人特别的小鸡肚肠、睚眦必报,被采了一脚,就非弄死人家不可
于是她跑回母校修改论文,然后用修改后的论文,告陈时奋加重诽谤
Bingo
诽谤罪里面最难证立的意图要件,高虹安亲手给法院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