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贪污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4-08-20 09:03:17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铭言:
: 不是我要说法院是民进党开的
: 摆明是要搞人
: 挑战一般人的常识水准
: 贪污400元?
: 你说郑文灿很多钱不可能贪污500万
: 好那贪污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里面
: 青鸟一堆都认为很棒 判刑
: 搞笑吗 你今天去抢银行会抢400元吗?
: 法官要这样子判 真的很奇怪
: 不是我说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认知
水母上电视的时候 都用一种一般人在民间上班的观念在讲
在一般的小公司 老板说什么就什么
因为公司是老板的 钱也是老板的
规定是非常弹性的 只要老板高兴
但是公家机关不一样 任何的费用款项的用途流向都规定得很死
就像蒋经国在一段演讲提到 "把买醋的钱 拿去买酱油 这是不对的"
主观上也许真的没有贪图的犯意 但在行为上已经破坏制度了
水母当时的主管是高虹安 但是钱是国库的
今天一个人贪个几百块不算贪 全台在公家机关上班的有上万人
如果大家用钱拿钱都不照规定 那就螺丝松满地 政府运作还能相信吗?
柯文哲常说要建立制度 这也SOP 那也SOP
但如果有人能够逾越规定又不用付出代价 那规定不就虚设了吗?
所以基本是法官的判决是相当用心的 只是水母没有领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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