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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高虹安只判7年4月北检提上诉 建请高院不要给王郁文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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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在立委任职期间,浮报部分公费助理酬金与加班费,上月经
台北地院依贪污罪判刑7年4月,并没收、追征犯罪所得约12万元,台北地检署收判后认为
,法院把助理们缴回小金库的加班费,看成是私人处理财产,不列为诈欺犯罪,犯罪所因
此得少了30多万元,导致量刑结果有违罪刑相当原则,正式提起上诉,检察官并请求高院
不要给共犯“公卫文”王郁文缓刑。
高虹安被控在2020年2月1日起至2022年担任立委期间,要求助理黄惠玟等人,以加班费等
名义,向立法院申请助理加班补助,然后把多出来的钱统一交给黄惠玟管理,形同高虹安
个人小金库,供高虹安用于餐饮、交通、购买药妆品等开销支出,检方起诉高虹安与4名
助理利用职务诈取金额超过46万元。
台北地院7月26日一审宣判认为,黄惠玟、陈奂宇、王郁文及陈昱恺申领的是合法加班费
用,无证据显示4名助理一开始就有不法意图,4人领到加班费后,缴回办公室工作零用金
,属于助理们处分私人财产的行为,检察官起诉指控的绝大部分加班费,不是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也大幅减少为约12万元。
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判高虹安7年4月,褫夺公权4年,
高虹安因此被内政部停止新竹市长职务,认罪的助理黄惠玟、陈奂宇与不认罪的王郁文3
人都有罪,但宣告缓刑,另名助理陈昱恺无罪。
北检上诉指出,北院忽略立法院、立委、公费助理间之三方关系,即“助理依劳基法对立
委之加班费请求权”与“立委依立法院组织法对立法院申请加班费补助之请求权”,二者
并不相同;“低薪高报”与“虚报加班费”本质上为相同诈术手法,而高虹安自始即无给
付助理“虚报之加班费”之真意,被告等人均有虚报加班费之主观犯意,法院此部分认事
用法,尚有未当。
另外对于量刑部分,因为法院没有把多数虚报的加班费都纳为犯罪所得,所以对高虹安宣
告的7年4月有期徒刑,有违罪刑相当,宣告没收的犯罪所得也有疏漏,而不认罪的王郁文
没有悔意,与其他助理相比,犯后态度显不相当,不宜宣告缓刑。至于黄惠玟、陈奂宇、
陈昱恺等3名助理,如果在上诉审理中仍坦承客观事实,则请法院给予缓刑宣告。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再上节目吗~很好玩吗
现在检察官要提起上诉了阿
也不给你缓刑机会了一定要给你抓去关
不知道谁出主意一直给他上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