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报导内容属实,端木正这次应该会跟上次跟特侦组周旋一样全身而退
“据指出,端木正供称,因申报时间太赶,他听从李、何的口头交代“先出帐,
凭证后补”,因此先行登载申报三笔共九一六万元宣传支出,但凭证后来没补上,
强调他是依法令规定处理,自己绝无凭空捏造。”
监察院上传是允许事后更正或补登的,所以重点不在于有没有调节,而在于凭证
有没有后补。先出帐本身并没有违法,违法的是没有后补凭证来更正跟补登。
但是凭证有没有后补并不是端木正的责任,而是民众党竞办要提供的啊。
难怪端木正会发声明说自己一切依照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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