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TMD的讲法,一切都是端木正自己去生出凭证、自己去平帐、自己去关帐
假设这个讲法成立,端木正会触犯以下的罪嫌、责任
一、伪造私文书罪(刑法210条)、行使伪造私文书(帐册): 5年
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刑法214条): 3年
三、竞选财报申报不实: 政治献金法第30条第1第10款,处罚锾6万 ~ 120万
四、会计师法62: 一、新台币十二万元以上一百二十万元以下罚锾。
二、警告。
三、申诫。
四、停止执行业务二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五、除名。
我想请问,端木正赚你多少钱,拿自己的职涯开玩笑,他要自己去生出凭证、故意伪造帐
册、故意申报不实,不但可能会被关,而且会计师也没得做?!
监察院是会查帐的,实务上是申报后隔一年,所以还些是查的出来的,然后有牌的会计师
会故意去做这些犯法的事?
呼吁端木正,我认真讲,讲第二次,赶快发"不自杀声明书",新店桥还很宽,不少你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