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inyurl.com/455j9mmh
废盟的黄嵩立说:
人会受到基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能要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
我的回答是:
这样的讲法很危险,因为如果人是因为基因影响才会犯罪,
那是不是把基因不好的人去掉,社会的犯罪就会减少了呢?
这样的推论反过来,就变成纳粹式的优生学推论,是非常危险的论述...
又,这个黄嵩立我查了一下,
他的专长是公共卫生、特别是菸害防治,
根本没有任何犯罪学、法律学、社会学、甚至是遗传科学的专业!
换言之,这是不专业的大外行,讲出来的危险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