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陈珮琪FB:承认虽有犯意但未有犯行

楼主: eierom (非)   2024-08-10 12:25:19
※ 引述 《redeems2012》 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Q6grkAeUXww2MN7Y/?mibextid=WC7FNe
: 陈佩琪Peggy FB
: 先生常说法律是给人遵守的, 不是给人参考用的,被检举犯罪后,我也承认人生实在是

: 不经一事, 不长一智’, 我赞成清查全台的公司,当负责人和实际经营者不同时,该抓

: 抓,该关就关, 该罚就罚, 我呢,的确是开了个公司, 也承认将来他不是经营人,但

: 司从七月底才开始有正式帐户,至今一星期多,都还没开始有运作,所以我算是有犯意,

: 未有犯行,请法院从轻量刑。
按照这个逻辑郑文灿现在就可以回家了,国昌
以后也没有资格连连看了,因为所有人都是有
犯意未有犯行,大家头脑都有想过犯法的事但
是没有去做过对吧,那些贪污助理费被关的通
通可以出来了,第三夫人讲话了!大家可以回
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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