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六等亲不得结婚政策是否错误?

楼主: csie68 (Elvis)   2024-08-09 21:59:15
小弟先讲结论:
造成不孕或少子化,
可能与六等亲内不得结婚有关;
民法第983条于1998年5月28日修正6月17日公布时,
将禁婚亲的范围放宽,
将旁系血亲禁婚的范围限制在六亲等以内。
简言之,堂表亲结婚合法性,在台湾是完全不合法的。
但是美国 或 日本,大多数为合法。
OK,那我们从医学角度来分析,
虽然说
血缘越相近,生出来的后代可能会有更多遗传性疾病。

总比生不出来好吧?
为何小弟会有此言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费洛蒙。
也就是所谓的雌性激素。
雌激素的统称为Estrogen,
语源来自拉丁文oestrus,有发情的意思,
为“女性特质的荷尔蒙”,
通常在排卵前期会达到浓度高峰,
散发的费洛蒙能更加吸引异性。
简言之,女性的雌性激素是诱发 公狗 或者 男性勃起的
主要原因。
无法勃起=无法从事性行为=无法射精
所以呢,当血缘越相近的时候,会越容易互相吸引。
俗话说,有一好没二好;
你要繁衍后代,气味,也就是你自身的激素,
越相近的血缘,是越容易很自然的被吸引。
但 生出来的物种,也越容易的,有遗传性的疾病。
但在现代科学的迅速发展演进之下,
是否已经可以弥补掉 基因方面的不足?
我们知道美国没有少子化的问题,而日本
虽然有少子化 但近年来日本人已经不流行
堂\表兄弟姊妹 之间的婚姻了
所以,如果我们开放了至四等亲内的婚姻,
是否可以挽救少子化,让繁衍的数量能够增加呢?
大家讨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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