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enGoodHate (什么东西什么东西)》之铭言:
: 记者卢素梅/台北报导
: 宪法法庭日前针对国会扩权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民进党立委质疑立法院花186万公帑
: 请诉讼代理人,遭蓝委反呛政府机关也花纳税钱请律师,应公开相关经费。对此,行政
: 院今(7)日指出,行政院早在释宪案准备庭前,于7月2日公开聘请律师的标案,总经
: 费为30万元。至于中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信安部分,则属于义务协助。
先不说是否使用公帑打宪政官司
单单“标案”一词,应该要让人开始怀疑,双方请律师协助,到底是看本钱(编入预算的
资金)、学识,或者两者兼具?
而且,四大机关(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和立法院【计两次】)各自要负担的律师费,
如果自认不是公务支出,可以确保能收复民众的信心吗?
现在的状况在于,需要以德(智慧)服人,而非靠武(强辩)强制服从
这些花边足以让外界失焦,因此必须深思...
看来看去已经眼花缭乱
先等结果到手后,再来续行评断宪法争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