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TMD、木可的相关法律责任

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08-08 21:57:24
※ 引述《hankwtc (hankkong)》之铭言:
: (公堂之上)假设现在报载的相关交易是假的,相关人等的法律责任
: 一、伪造私文书罪(刑法210条):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5年以
: 下有期徒刑。
: 解释: 帐册属于一种私文书,如果交易为假,却登载于会计帐册内,就是伪造私文书,这
: 条是双边,也就是柯文哲大选竞选团队及木柯双边会计人员都有责任,(公堂之上)假设柯
: 文哲知情,也犯此罪。
: 二、不实填制会计账册罪(商业会计法71条1、5款):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 新台币六十万
: 元以下罚金。
: 解释:主要是针对木可公司负责人及负责会计的人员。
: 三、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刑法214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 、及政治献金法第30条第1第10款,处罚锾6万 ~ 120万
: 解释: 依政治献金法23条:选举结余款的使用有限制,主要是捐赠(政党、公益皆可)、选
: 举公务,并且每年申报给政府,如果四年内用不完缴回国库。柯文哲明显是想把钱洗出来
: ,连捐给TMD都不要,所以(公堂之上)假设交易为假,柯文哲及其竞选团队的申报就不是
: 真的,就构成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 四、洗钱罪(不构成):洗钱的前提要件是金钱的来源是非法犯罪所得,政治献金除非能证
: 明是贪污的对价,否则不会构成洗钱罪。
: 交易是不是假的,恐怕TMD及柯文哲必须提出更严谨的证据,而不是简单用授权金是物流
: 管理费唬咙过去,授权金有其独特的会计名目,如果这招可以,以后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报
: 此名目。
: TMD最让大家诟病的就是低层党务人员都是免洗筷,假籍理念价值的名义,行剥削之实,
: 大部分低阶党职人员都是免费韭菜,而总统大选更是举全党之力投入,我不相信木可公司
: 会真的聘雇人员来做所谓的"物流管理",因此请木可公司公布会计帐册、劳动契约、申报
: 劳健保记录、物流进出货的物流及金流、订购及贩售小物的契约等等,否则这些交易就大
: 概率是假的!
: 少他妈用下三滥的手段妄图欺骗洨草以外的正常人。
刑法第 342 条
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
之行为,致生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
十万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二)背信罪四大构成要件
替他人处理事务:涉及有委任或请托关系的财产事务。
故意的意图:明知其行为将伤害被害人的财产权益,仍故意进行。
违背任务的行为:行为人未能妥善执行其责任,或行为违反诚信原则。
对被害人造成损害:行为人的作为导致被害人财产或其他利益受损。
背信罪在台湾刑法中为非告诉乃论,俗称的公诉罪正确的法律用语为非告诉乃论,这代表
即使没有被害人的告诉、被害人撤回告诉或与加害人和解,检察官仍可以自行侦办并提起
公诉。
背信罪案例分享
(一)员工背信罪
成立情况:若员工与外部人士串通,故意高报金额谋取不法利益,导致公司财务受损,则
可能构成背信罪。
不成立情况:如果员工仅是传递信息的角色,没有决策权或直接参与诈欺行为,则背信罪
可能不成立。
(二)管委会背信罪
成立情况:管委会成员若刻意以高价外包保全服务,并从中获利,可能构成背信罪。
(三)同时触犯背信罪与其他罪行
由于背信罪往往会与其他财物相关之犯罪,如侵占、窃盗、诈欺罪等有高度的重叠,在法
律实务中,若一个行为同时符合背信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法官通常会选择其中
较重的一个罪名来处罚行为人。
以上是对法律有兴趣的本人个人意见
我是觉得跟私人公司的案例有相似之处
不过转换成政党不知道能不能类比
不过法条中写的是为他人处理事务
依照之前国民党的案例
应该是包括政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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