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e4e (ee4e)》之铭言:
: 现在大家认为的国会改革
: 是因为立法院太烂需要改革?
: 还是行政权太烂需要改革?
: 如果是认为行政权太烂 那蓝白要做的是想办法说服人民
: 让人把"票"投给他们 让他们掌握行政权去改啊
: 但是相反的 如果是立法院太烂需要改革
: 那国会要做的 是在宪法规定的职权下 针对"立法院本身"来做改革
: 例如受贿立委一审有罪就停职 就是让人会有感的自身改革
: 但是蓝白现在做的是用修法律的方式去"绕过宪法"
: 然后去抢夺"监察权"以及"司法权"的事情过来要自己搞
: 这是国会改革? 我看是觉得监察无用或是司法无用的监察改革或是
: 司法改革吧
: 头痛了 就要去检查头
: 而不要解决的方法是去把脚给剁了
: 不要再假借国会改革的名号 做的却是扩权不改国会只改别人的作法
: 大家有唸书的人很多
: 奉劝蓝白不要再把大家当傻瓜 一副能随便呼拢的样子
: 分得清楚国会改革是要改自己 而不是去改别人的并不在少数
问题是有些人认为的国会改革
是认为民意单位对行政单位的监督不足啊
所以拉高监督权力
不是很正常的解法吗?
譬如谁?在野时代的民进党啊
国会改革改自己,让自己从原本没有一样的调查权
变成真正有影响力的调查权
这不是改自己那是改什么?
前几天我有发一篇文章
因为我看到很多版友觉得黄国昌的法律水平实在是低得可怜
于是引发我的好奇
那所谓高法律水平
面对释宪应该要提出怎么样的辩词才是合理?
事实也如我所想
没有半个版友能够做到提出高于黄国昌法律水平的释宪辩词
有许多的版友一直认为
阿本来就是没理的事情
怎么可能透过法律专业让他变得合理?
但实际上
民进党不就做到给各位看了吗?
当民进党在野时
你们绿粉不支持国会改革吗?
你们绿粉不支持国会调查权吗?
你们绿粉看着蓝提名的监察院不作为
不支持国会来揭开国民党弊案吗?
都支持啊
那现在哩?
噢噢,原来以前我们的主张都违宪啊
噢噢,原来我们以前的主张都是侵犯监察权
噢噢,原来我们以前的主张都不合五权分立啊
那如果今天要再转变一次立场
所谓高法律水准的立论要怎么做?
你还真的觉得不可能做到吗?
所以啊
没本事的闪远点
我也没本事啊
我不会明明没本事又说自己行
这世界上还是有能力做到的人
反正释宪已经在进行了
就算你手把手教黄国昌
坦白说我也不认为能改变大法官的心证了
那就让我看看所谓的高法律水准的宪法辩词
是如何让黄国昌的低水准高下立判啊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