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葱哥当代理人真的不及格

楼主: hankwtc (hankkong)   2024-08-07 08:05:32
败倒长城葱哥看来是不具有当一个好律师的职能
昨天宪法法庭的辩论有一个议题是有关国会扩权法案通过时,用举手点名而不用点名机,
因为无法确认各委员的投票意向,从而无法记载于议事录,因此通过的法律案,是否具有
重大瑕疵而适用释字499号有违宪之虞
我个人原先的意见是立法本来就是立法院做为宪法机关的固有本职权限,应该由立法院自
行决定,司法院做为平行机关,不应插手立院通过法律案的自有权限而去认定通过法律案
的程序有无违宪,立法组织法里规定投票也可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应无违宪的问题
不过回到昵天的辩论,一般来讲,法院就某议题询问代理人(辩护人)时,就要特别注意,
因为那有可能就表示法官已经形成某一种心证,这时务必要谨慎、严肃回答
尤大法官提出的质疑整理如下
1, 无议事录无从认定立委的政治责任;
2, 无议事录,少数委员提释宪案时,大法官必须先行进行调查,声请释宪的立委于表决
时是否有反对;
3, 释字499号解释对于本案有无适用,从而导致国会扩权法案具有重大瑕疵而自始无效
这些都是非常有意义,而且具有一定宪法逻辑的质疑,甚至已讲到立委的政治责任,这是
大法官在建立一种宪法架构的逻辑
但败倒的长城却仍然是一贯的以政治式语言来回答:"举手有直播""表决时透过媒体报导,
已经知道各政党的投票结果",等这些毫无宪法层面的推理,
释字499号于本案有没有适用? 我的看法是没有的,因为当初是修宪的程序,而这次是法
律案的程序。
你他妈黄国昌就针对这样去回答就好,扯直播干嘛? 扯政党干嘛? 难道以后有没有违宪是
依靠媒体有没有直播来决定吗? 有直播,大家有看到就不违宪,是这样吗?
这种表现跟我说具有律师资格? 是法学博士? 好好的就宪法逻辑正面对决,就大法官的质
疑去回答很难吗?
一天到晚找人辩论,真的给你上台辩论的机会,却只会耍白痴,仍然只会讲一些政治语言
,还战神咧,一只猪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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