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先旨声明,我完全尊重林郁婷的生理性别、性向,也永远支持她继续在赛场拚搏
但我仔细想了一下,结论是:“既然女子组是保护体能较弱的女性有得名的机会,性别有疑
虑的人就不该参加女子组赛事”
举例来说,性染色体是XY,性器官却是女性的人,虽然护照、身份证、自我认同可能都是女
性,但在赛场上,较高的睪固酮较容易有更多的肌肉量,自然能有更好的表现。这点对完全
正常的女性是不公平的
性染色体的异常、染色体和性器官不一致就会造就性别很难定义的状况,这种人我觉得要嘛
参加男子组,要嘛参加帕奥,参加女子组对多数的参赛选手的确不公平。
当然,我是针对体制发表意见,选手个人只要按照大会流程登记,符合大会规范,那比赛的
结果就应该得到承认
本来期待柯文哲或赖清德能作为医师给出更专业的意见,有点小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