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侵通缉犯竟可合法聘雇外籍看护,再犯

楼主: purue (purue)   2024-08-02 12:48:17
【记者会】性侵通缉犯竟可合法聘雇外籍看护,再犯恶行又落跑!
资料来源: 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
我们是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近期我们庇护一名遭受雇主长达九个月性侵、殴打、扣留薪资
、限制行动自由的印尼看护,追查后发现,这名雇主竟然是曾犯下性侵案的通缉犯。我们发
现,政府竟没有相关法源依据,禁止曾犯重大刑案的通缉犯聘雇外籍移工,等同让移工暴露
于极其危险的处境!
依据《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34条之1的规定,劳工局应于外籍移工刚入国或
由新雇主接续聘雇时,主动前往其工作与住宿地点访视,但受害移工表示这九个月完全没有
劳工局的人来访视。
日前警方终于逮捕这名恶劣的在逃雇主,但对受害当事人已经责成无法挽回的身心创伤。我
们严正要求劳动部,除了审查雇主是否违反就业服务法外,更应该与法务部及警政系统连线
,对犯下重大刑事案件者,限制其聘雇外籍劳工的资格,避免外籍劳工人身安全遭受侵害。
请与我们一同关注此事,不要让更多无辜的移工深陷危险!
记者会资讯
时间:2024/08/02 上午10:00
地点:立法院中兴大楼102室
主办: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林淑芬委员办公室、洪申翰委员办公室
应邀与会者:印尼籍当事人、新事社会服务中心、防制人口贩运联盟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8601
刚刚在新闻看到这个内容了 不可思议 性侵通缉犯竟然还可以用自己名义申请移工 然后再
囚禁性侵 妈的咧 政府在搞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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