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提到我才想起这个“美河市案”,也是柯文哲上任后的五大案之一。
http://i.imgur.com/1odsJ8n.jpg
柯文哲当年是这样说:
“有两个小官很贱”
“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人家没有对他们行贿,他们却主动图利他人”
http://i.imgur.com/Wil6PRX.jpg
后来这两个小官在2021年终于高院更一审定谳了。
一个10年
一个4年
没有行贿,但是主动图利他人,还是柯文哲2015时台北市的案子。
说起来,柯文哲应该对图利罪很熟啊?他当台北市长的九年前送了好几个耶.....
李述德九年,美河市的小官一个十年一个四年。
柯文哲是不是贵人多忘事?忘了这些被他送进牢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