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我小草 挺王郁文 不挺高虹安!

楼主: perry52 (NicePYa)   2024-08-01 18:51:26
我在思考的是,如果依照陈昱恺目前无罪的判决
水母薪水开四万六。那高虹安跟小兔假设一开始就默认好要抽2500。
那其实一开始给水母的聘书薪水就直接写四万八千五。然后再跟水母约定说妳拿到薪水之
后再“乐捐”2500出来. 这样就没问题?
所以小兔其实不应该跟水母说“你下月薪水帐面数字会多2500,妳再抽1000出来” ,
而是跟水母说“恭喜!下个月妳加薪2500! 但希望妳捐1000出来给大家一起爽” 。 这
样是不是就没事了XD
※ 引述《Takadanobaba (it's time)》之铭言:
: ※ 引述 《rwhung》 之铭言:
: : 她在节目中 就自证贪污了啊 (配合浮报)
: : 第一个月实际拿到 43千多
: : 下个月后 行政主任跟她说 委员帮她加 2500
: : 你做拿一千多元放那边当零用金…
: : 后来薪水就拿 46068
: : 一开始行政主任跟立法院46000,后来报 48500
: 这件事我自己立场是
: 如果她什么事都不知道
: 就只是愿意把加薪2500的薪水
: 拿出来给高私人或给办公室用
: 这完全是她的自由 不犯法
: 实际上却是
: 王100%知道加薪跟自己没关系
: 薪水就是46K不变
: 共犯利用王郁文的名字
: 请领不会要给她的薪水
: 而她更配合利用回捐的说法
: 规避贪污这笔钱的事实
: 马的法克
: 她就是共犯一员
: 100%犯法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