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法翻修 活络绿电交易… 经部聚焦三大重点
经济日报 记者叶卉轩/台北报导
经济部能源署昨(19)日预告《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放宽现行绿电交易限制,修法聚焦三大重点,一是开放再生能源售电业之间可做交易;二是将并网型储能、需量反应参与电力交易交易平台等新型态电业纳管;三是确保“电力交易平台”运作的中立与公开透明。
在净零转型与RE100趋势之下,企业对绿电需求持续攀升,本次《电业法》修法目的在使绿电交易更有弹性。
根据最新预告的修法草案,为使绿电的交易环境能够多元且活络,绿电交易更有弹性,将修正第2条第7款再生能源售电业的定义,删除原销售对象仅限用户的规定,让再生能源售电业间可做交易,也就是再生能源售电业不仅可将绿电销售给用户,也可以销售给其他再生能源售电业,放宽现行绿电交易限制。
其次,特别新增特定电力供应业类别,纳管“并网型储能业”及“需量反应措施参与电力交易平台”,要求需取得电业执照,且应负起营业、紧急事故通报义务。
修法要求,“并网型储能业”及“需量反应措施参与电力交易平台”者,应取得电业执照,并负起营业、紧急事故通报义务。因此,针对电业型态,除了既有的发电、输配电、售电,在第2条第1款增订“特定电力供应业”。
同时,为确保电力市场持续公平运作,也修正第11条,输配电业经政府机关许可,得设立电力交易平台,后续由电业管制机关视发展状况滚动检讨,以确保其运作的中立与公开透明。
这项修正,将使台电原设有的“电力交易平台”,未来的“电力交易平台”会从台电独立,后续由电业管制机关视发展状况滚动检讨,确保其运作的中立与公开透明,以避免台电球员兼裁判。
经济部表示,继2017年开放绿电交易后,国内电力市场环境已于电力稳定供应前提下,逐步朝发电端多元供给、电网公平使用等方向发展,为持续健全电力市场环境,同时呼应2050净零转型及活络绿电交易市场等目标,经济部拟订《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于19日正式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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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法草案将依法公告60天,经济部指出,各界若对草案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请于本草案刊登次日起60日内提供书面意见供经济部参考。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38/8106965
修法翻译
1开拓绿电市场刻不容缓
2绿电有紧急事故发生的危机
3台电通绿电已经搞烂
接下来绿电交易平台要跟虾皮一样好使
4肥水不露外人田
阿肥还有60天可以关注和抗议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