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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粉专 平庸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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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是公共利益?】
内政部长刘世芳说明,要求停职这件事,在宪法第15条、第23条中,服公职不只是权利也是
义务,在工作权的保障中,若牵涉明显公共利益,应按照比例原则与予规范;并依据司法判
决引用“地方制度法”给予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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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公共利益。扯公共利益是把蒋介石的口水塞到脑子里?蒋家以前把人抓去枪毙也是公共
利益,普丁发动战争也是公共利益。把你家拆了逼你搬家政府也说是公共利益,把你强制隔
离三年逼你换工作政府也说是公共利益。
反对意见也可以说若一审判决有误,市民损失一个公务员工作更损害公共利益。辩论方向明
明应该围绕在到底该职位是否能以权势干扰调查,跟公共利益有个屁关系。如果现任总统在
当立委时的行为被判贪污,总统就该停职;如果现任里长在当总统时贪污那有什么好停职。
怕里长干扰司法?这司法也太窝囊了吧。至于停职一个没多大的县市的市长算不算认为司法
很窝囊,没把蒋介石的口水塞在脑袋里的都看得出来。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我还是不懂这种因为老蒋提过公共利益,所以其他人提公共利益就是威权的论点。
你总是要为公权力为何得以侵害遭处分的当事人的特定权益,如工作权、人身自由甚至是生
命权找合理基础啊。
因为蒋利用公益为由搞戒严,所以其他人用公益为由停高虹安职是吃到蒋口水?
那我也可以说希特勒吃素,所以素食主义者都是纳粹吗?
如果认为停职不符合公益,当然可以讨论。
很多法规就是在衡量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下去编写的。
像是“自由的前提就是不要侵害他人自由”就是很明显的平衡概念。
可是怎么会连“公共利益”这个要素都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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