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garphone (用电话遥控小星星)》之铭言:
: 犯罪所得11万多 重判7年?
: 这是哪一个独裁或共产国家的判决?
: 要确定耶
: 以后也是这个标准来判决吗?
: 后面有个郑文灿是几百万耶
: 不就要关到死死死死死死?
: 司法迫害成这样
: 比中国还夸张
: 喜欢这个判决的 我建议移民中国 谢谢
不是应该是说
你不喜欢这判决的才应该去中国
因为你要的是人治不是法治
因为贪污治罪条例最低是7年
所以你连法条都不去看
单纯看感觉就来决定重不重的话
就单纯用人治来管理
人治管理就是对面比较好了
所以应该是你移民到中国谢谢
第 5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六千万元以下罚金:
一、意图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违背法令收募税捐或公债者。
二、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以诈术使人将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对于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项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罚之。
因为连法条自己都不会去查的人
党说啥就是啥对面你会待的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