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提。
我就看那个水母啊,打死不认罪,结果还有缓刑,跌破不少人眼镜。
鼻孔呛天呛地,也是从头到尾不认,欸干,他妈的判出来接近贪污罪低消七年耶。(多出来的四个月连10%服务费都称不上。)
这法官其实很罩他们吧?
我就想啊,如果一开始她就认罪,说自己思虑不周,愿意缴出犯罪所得,再捐点钱抄个佛经当个志工,是不是直接就缓刑过关啦?
接下来好好专心市政,连任未必无望,还有可能更上一层楼。
现在好啦,为了区区46万进监狱,如果监狱里面有贪污俱乐部,她想加入可能还会被耻笑。
我可以说鼻孔是被他自己的个性害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