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高案我的理解有错吗?

楼主: t21 (t21)   2024-07-26 15:15:56
简单说哥布林低能智障绿狗一直靠么的加班费回捐公积金,法官认证没问题,因为加班费请
有问题的是所谓的浮报薪资诈领加班费,
薪水假设六万,但是报六万二,
会变成加班费请领基准不一样,
所以构成诈领加班费。
但是这个又和现在大部分的判决有不同。
因为现在诈领助理费被判贪污,
只要不是所谓的人头助理,
法院就不会判贪污罪,
只有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之罪。
法官不会管薪资多少,
只会看助理是不是单纯的人头帐户
反正二审还有戏,
不过
至少薪资和加班费回捐公积金这部分看起来是没有问题。
大概是这样
绿共吃屎
引述《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时间点)》之铭言:
: 这要从北院新闻稿一起看。
: 应该是部分加班费法官认定有加班事实,所以请领OK。
: 但有一部分加班费法官认为没加班事实,所以是诈领
: 为何犯罪所得从检方起诉的四十六万变成法官最后判定的十一万可能原因就在这里。
: 所以高如果要继续上诉,诉讼策略应该就是要说服二审法官这十一万是从助理实际加班请
: 领而来。
: 所以其实判刑重点还是在有没有浮报,高阵营判决前主打的“都有加班事实,没有浮报”
: 法官没有完全采纳。
: “参、不另为无罪或无罪谕知部分之理由摘要
: 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及陈昱恺等5人被起诉将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及陈
: 昱恺以实际酬金为基准计算、请领加班费,并缴回供本案办公室零用金使用,而涉嫌上开
: 2 项罪名部分
: ,因此部分加班费系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及陈昱恺实际应得之加班费,具有合法权源
: ,而属合法请领之加班费,难认高虹安等5人就此部分加班费之请领,具有不法所有之意
: 图或有申报不实之情事,故就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及王郁文等4人均不另为无罪之谕
: 知(因其等此部分若成立犯罪,与前述有罪部分具有一罪之关系),陈昱恺则谕知无罪。”
: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铭言:
: : ※ 引述《lovepork (我爱猪肉不爱牛肉)》之铭言:
: : : 高虹安是2020年当选立委
: : : 民进党李俊邑介绍他的助理给高
: : : 并且分享一些经费核销流程
: : : 主要高也没当过立法委员 所以想说前辈热心分享 自己也虚心学习
: : : 助理照着李俊邑的做法都没事
: : : 但后来高虹安跑去定 陈时中和苏贞昌 导致被锁定
: : : 后来竞选新竹市长时
: : : 这些东西就被爆出来
: : : 今天高虹安被判有罪
: : :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 : 你被带风向了
: : 什么不乐之捐公积金 那些都无罪
: : 有问题的是被认定指示助理虚报加班 诈领加班费
: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265005.aspx
: : 高虹安诈领助理费案 一审判7年4月
: : https://i.imgur.com/yLFcVk9.jpeg
: : https://i.imgur.com/lOpjTnT.jpeg
: : 多拿500元的助理也被判刑 挺倒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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