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址︰
https://bit.ly/3LGROSM
2.来源︰
台湾好新闻
3.完整转录标题
高虹安遭贪污罪起诉 黄珊珊:顶多以“普通诈欺罪”论处,没停职问题
4.完整转录内容︰
新竹市长高虹安任职立委期间,涉嫌诈领46万助理费,被北检依贪污罪起诉。律师出身的柯
文哲竞选总干事黄珊珊抨击,最高检察署去年二月才统一法律见解,纵使是公务员诈领加班
费或相关补助费都以“普通诈欺罪”论处,北检竟然以“贪污治罪条例”的法条起诉高虹安
。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罪责,如一审判决有罪就要停职,而普通诈欺罪则没有停职问题,显然
本件本来是单纯法律问题,却用政治操作。
黄珊珊透过脸书表示,选举一到,很多事都变得很复杂,去年选举期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新竹
市长选举,高虹安受到国家机器铺天盖地的打压,如今被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
虽然早在意料之中,但是整个程序问题,尤其是侦查不公开和无罪推定原则,一年来被政治
操作,好像被当成空气!
黄珊珊指出,最高检察署去年二月才统一法律见解,纵使是公务员诈领加班费或相关补助费
都以“普通诈欺罪”论处,北检竟然以“贪污治罪条例”的法条起诉高虹安,显非就法论法
,而有刻意误导视听之嫌!
黄珊珊认为,因为如果高虹安是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罪责,如一审判决有罪就要停职,而普通
诈欺罪则没有停职问题,显然本件本来是单纯法律问题,却用政治操作,难怪检方常常让人
民不信任,卷入政治因素因人设事,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黄珊珊强调,每个人都有权利捍卫自己的权益,公款是否纳为私用本应查清楚,检方提起公
诉后,一审法院采公开审理,检辩双方所有证据都应该在法庭上提出来,她相信法院,对于
有利与不利于被告的证据都会审酌,因为,这攸关司法独立性与公信力,深深期盼法院查明
事实,公允审理、勿枉勿纵!
5.附注、心得、想法︰
律师出身的民众党立委黄珊珊曾在脸书表示,一般公务员诈领补助费顶多用“普通诈欺罪”
论处
根本没有所谓一审停职的问题
她认为北检刻意误导视听,用政治操作法律问题,期盼司法能够独立、勿枉勿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