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tw.news.yahoo.com/%E9%A6%AC%E8%8B%B1%E4%B9%9D%E6%9B%BE%E6%B6%89%E8%B2%
AA%E7%8D%B2%E7%84%A1%E7%BD%AA-%E9%AB%98%E8%99%B9%E5%AE%89%E4%B9%9F%E6%90%AC%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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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NOWnews今日新闻
3.完整新闻标题
马英九曾涉贪获无罪!高虹安也搬大水库理论
4.完整新闻内容︰
NOWnews今日新闻] 现任新竹市长高虹安,遭控于担任立委期间,涉嫌诈领助理费达新台
币46万余元,台北地检署侦结,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今(26)日上午11时,台北
地院一审宣判结果出炉,判刑7年4月。
高虹安的律师日前更抬出前总统马英九的判决,援引重要见解“大水库理论”,他强调,
虽然两件个案的案情不一样,但意思很像,他解释,本案的公务支出大于所得助理费,这
都足以证明高虹安没有诈欺财物的不法意图。
“大水库理论”的由来来自特侦组的前身查黑中心在民国96年,认定马英九报领特别费后
存于私人帐户、没有实际支出,共诈领“不需检具单据”的特别费1117万元,依涉贪污治
罪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起诉。
马英九当时因将特别费按月直接存入个人薪资帐户中,帐户中有不少款项作为私用,因此
被认定涉贪。马英九当时则提出了所谓的“大水库理论”,指公私款虽混杂,但金钱并“
不记名”,只要收支相抵,即未触法。
马以任内可报为因公支出之公益、公务捐赠的总金额共达五千一百五十万三千一百九十九
元,远高于领到的一千多万特别费作为无罪抗辩,法官采纳,因此判处无罪。
5.附注、心得、想法︰
万用的大水库出现了
不过两案也差太多 一个是诈领 另一个公私不分 律师这样硬套不行吧
最后钱也不是进助理口袋 而是到了办公室使用 跟马案差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