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怎没有国民大法官?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7-20 16:59:36
※ 引述《oldmangoes (喝一杯忧郁的咖啡)》之铭言:
: 如题拉
: 一堆恐龙法官乱判 判决结果背离民意
: 于是有国民法官的制度 给予制衡
: 如今
: 大法官也在乱搞
: 为避免大法官偏颇甘愿堕落做党的走狗
: 是不是应该比照设置 国民大法官
: 以制衡 大法官滥权
: 大家觉得如何?
问题在于:
宪法是至高无上之律例,除非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或者对法律系有重大付出),否则不
可能当得上大法官
因此处理宪法相关诉讼时,必须有明确性、不容有缺失
而且如果有“国民大法官”的出现,谁敢保证陪审时不会有超译宪法之可能?
再者,如果用英美法系的制度来说
宪法法庭作出的判决就是“判例法”中的先例 (precedent),以后上至最高法院、下至简
易庭或地方法院等,都必须按著该判例走
只是以欧陆法系的制度而言,这说法似乎没有存在的空间...
但不管怎样讲,至少国民法官还可以就现有法规,作出一定的心证
可是在涉及宪法的事上,已经是紧绷的局面
稍有判错的话,将沦为国际笑柄,因此不能不慎才是。
单纯自认“滥权”,但没有经过监察院处分
这不会成为要设置“国民大法官”的合法理据,立法院不会受理这种无理取闹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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