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二条:
“宪法之修改,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
之三之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
,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
如果真的听闻这种修改宪法的案件
谁会相信民进党不会全力去阻挡、全力去避免事情的发生?
而且,单单五分之三是不够的
法律要求的是“四分之三”,除非在民进党多数立委缺席的情况下突袭,否则想搞这种招
数,恐怕没辙
加上纵使成功突破立法院的考核,进入最终程序
国民党、民众党也必须有强大的说服力,让选民起愿意追求真相的决心,影响了之后才能
以过半选票完成整体事件。
整体来讲,要经过的关卡很多
第一阶段(提案)也许很容易,但第二阶段(四分三出席立委中,四分三表示支持)的难
度偏高
如果达不到这先决门槛,一切便是前功尽弃、不成案
真让他们遭受这种挫折,心里所想的相信理应瞒不过一世人、不言而喻了。
肆意扩权之举,不一定为人民所接受才是。
※ 引述《bluenan (布鲁斯蓝)》之铭言:
: 想要怎样的扩权
: 怎样当民选法官把人民判罚
: 直接修宪不是最快速吗?
: 就算门槛很高
: 民怨沸腾也不是不柯能吧?
: 为什么只选择私下干干叫
: 而不寻正途面对呢?
: 是不是在演戏给支狗看啊?
: 支狗很精明的
: 谁在演都看得很清楚的
: 而且 40%一定输60% 嘛!
: 柯学、理性、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