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不同国籍或地区之新住民,行政措施应一

楼主: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24-07-13 22:14:13
乳蹄
这两天立院的热门话题
原本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
有望在下周一三读通过
内政部须在立法通过后1年内
成立专责一级单位,统筹规划新住民事务
民众党在昨天提出修正动议
“政府对于不同国籍或地区之新住民,行政措施应一律平等”
此举让民进党无法接受
怒批民众党假藉保障新住民权益之名
实际上在替中国开后门
民众党团反击
《新住民基本法》立法意旨
是为保障初加入台湾社会之新住民,能够在融入台湾社会时,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与照顾,使
台湾社会和谐,减少因误解而产生的对立
与中国人士取得台湾身分证年限“完全不相关”
并不影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
基本法仅具有纲领性、宣示性或政策性等作用,不得直接作为人民之请求权基础
并无苏巧慧所称
基本法的法律位阶高于条例之诠释
各位怎么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